近期,为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龙潭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根据《市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龙潭区纪委监委牵头组成巡察整改评估组,对十四届区委第一、第二轮被巡察的18个党组织整改成效进行评估。
龙潭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巡察办、组织部、宣传部,抽调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巡察整改评估组,围绕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等3方面指标体系25个评分项目,采用个别访谈、听取汇报、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逐项研判评估,梳理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评估报告。
下一步,龙潭区纪委监委将深化运用巡察整改评估结果,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开展巡察整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总结,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