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桦甸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询问监督,桦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延春、副市长王军参加询问监督。
在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询问监督组实地查看矿山环境治理现场,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全面了解矿山环境治理的相关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桦甸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落实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就矿山环境保护规定的落实情况提出建议并进行询问,桦甸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回答。
桦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延春对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刘延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矿山环境治理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责任意识,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并重的原则,把矿山修复治理这项工作纳入桦甸市“绿美金城”专项行动之中,做到同步谋划、同步落实、同步督查、同步验收。要严格执法监管,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推进桦甸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图为座谈会现场